什么是直觉思维
直觉思维是指不受某种固定的逻辑规则约束而直接领悟事物本质的一种思维形式。直觉思维具有迅捷性、直接性、本能意识等特征。直觉作为一种心理现象贯穿于日常生活之中,也贯穿于科学研究之中。
对直觉的理解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上的直觉是指包括直接的认知、情感和意志活动在内的一种心理现象,也就是说,它不仅是一个认知过程、认知方式,还是一种情感和意志的活动。而狭义上的直觉是指人类的一种基本的思维方式,当把直觉作为一种认知过程和思维方式时,便称之为直觉思维。狭义上的直觉或直觉思维,就是人脑对于突然出现在面前的事物、新现象、新问题及其关系的一种迅速识别、敏锐而深入洞察,直接的本质理解和综合的整体判断。简言之,直觉就是直接的觉察。
直觉是人们在生活中经常应用的一种思维方式。小孩亲近或疏远一个人凭的是直觉;男女“一见钟情”凭的是各自的直觉;军事将领在紧急情况下,下达命令首先凭直觉;足球运动员临门一脚,更是毫无思考余地,只能凭直觉。
科学发现和科技发明是人类最客观、最严谨的活动之一。诺贝尔奖获得者、著名物理学家玻恩说:“实验物理的全部伟大发现,都是来源于一些人的‘直觉’ 。”
直觉是一种非逻辑思维形式。对其所得出的结论,没有明确的思考步骤,主体对其思维过程没有清晰的意识。美国化学家普拉特和贝克曾对许多化学家进行填表调查,在收回的232张调查表中,有33%的人说在解决重大问题时有直觉出现。有50%的人说偶尔有直觉出现。只有17%的人说没有这种现象。
直觉思维的特征
第一是直接性。倘若我们用最简洁的语言来表述直觉思维的最基本特征,那就是思维过程与结果的直接性。直觉思维是一种直接领悟事物的本质或规律,而不受固定逻辑规则所束缚的思维方式。它不依赖于严格的证明过程,是以对问题全局的总体把握为前提。以直接的、跨越的方式直接获取问题答案的思维过程。正因为如此,许多哲学家和科学家在谈到直觉时,常把它与“直接的知识”放在一起讨论。
第二是突发性。直觉思维的过程极短,稍纵即逝,其所获得的结果是突如其来和出乎意料的。人们对某一问题苦思冥想,却不得其解,反而往往在不经意间突然顿悟问题的答案,或瞬间闪现具有创造性的设想。如著名的“万有引力定律”就是牛顿在苹果园休息时,观察到苹果掉落的现象而突然顿悟发现的。
第三是非逻辑性。直觉思维不是按照通常的逻辑规则按部就班地进行的,它既不是演绎式的推理,也不是归纳式的概括。直觉思维主要依靠想象、猜测和洞察力等非逻辑因素,去直接把握事物的本质或规律。它不受形式逻辑规则的约束,常常是打破既有的逻辑规则,提出一些反逻辑的创造性思想,如爱因斯坦提出的“追光悖论”;它也可能压缩或简化既有的逻辑程序,省略中间繁琐的推理过程,直接对事物的本质或规律作出判断。
第四是或然性。非逻辑的直觉也是非必然的,它具有或然性,即有可能正确,也可能错误,这对于任何人来说都是如此。虽然直觉思维能力较强的科学家正确的概率较大,但也可能出错。许多科学家都承认这一点,爱因斯坦在高度评价直觉在科学创造中的作用时。也没有把它看作是万能灵药。他在1931年回答挚友贝索提出的问题时说:“我从直觉来回答,并不囿于实际知识,因此,大可不必相信我。”第五是整体性。在直觉思维过程中,思维主体并不着眼于细节的逻辑分析,而是对事物或现象形成一个整体的“智力图像”,从整体上识别出事物的本质和规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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